华夏能源网获悉,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市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
其中,在支持技术装备产业化方面,《政策措施》提出,一是支持产业筑基工程实施;二是支持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将氢能领域新材料产品优先纳入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指导目录中的氢能领域新产品首批次应用,按单个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
三是支持首创产品进入市场,支持属于氢能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统称为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根据产品应用效果,按照首次进入市场合同金额的30%比例,择优给予研制单位国际首创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国内首创产品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四是支持技术装备首台套应用。
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策措施》明确:
一是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符合北京市发展规划的加氢站,对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成(含改扩建)的加氢站,按照压缩机12小时额定工作能力不少于1000公斤和500公斤两档分别给予500万元和200万元的定额建设补贴;对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加氢服务并承诺氢气市场销售价格不高于30元/公斤的加氢站,按照10元/公斤的标准给予氢气运营补贴。
二是支持支持先进氢能设施建设,按照包容审慎原则,鼓励分布式制氢项目建设,促进氢源就近供应保障;支持开展先进制氢、储运、加氢设施试点建设,对符合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和规模化推广应用条件的氢能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