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获悉,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华能和中国华电旗下三家风电公司由于在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全容量并网时间,被华东能源监管局处罚。
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国电皖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全容量并网时间。之后两次检查及自查,其仍未提供准确的全容量并网时间。
中国华能旗下华能(安徽石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2021年6月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全容量并网时间信息。之后两次检查及自查,其仍未提供准确的全容量并网时间信息。
中国华电旗下华电福新安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2021年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全容量并网时间信息,在2021年6月被约谈时,其仍未提供准确的全容量并网时间。
8月3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二十一条、三十四条规定,对上述三家公司在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且拒不整改的违规行为,决定均给予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9月16日记者发稿前,上述处罚信息已从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撤下。
据悉,今年3月2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企业要对项目规模进行自查,具体内容包含项目并网容量是否大于核准容量或年度建设规模;项目分批并网时间和对应容量以及全部容量并网时间与实际是否一致。在补贴退坡的关键时间节点,是否存在以少量机组并网代替全部机组并网投产的情况等。《通知》同时强调,对于部分企业存在信息填报不完整、准确度差、填报信息造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确认,将采取暂停补贴资金发放、核减相关补贴资金、上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移出补贴清单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组织、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