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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22.5万吨

在国新办举行的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介绍,2023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22.5万吨,基本实现应收尽收。

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发展,2024年力争年综合利用废旧动力电池量达到26万吨以上。

工信部: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22.5万吨(图1)

截至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

伴随着车市的爆发式增长,动力电池“退役潮”也接踵而至,催生回收利用市场的机遇,社会资本普遍看好该市场的发展前景,大量企业投资入局,产业快速扩张。

动力电池厂商通过各种方式入局动力电池回收领域,车企、第三方企业等多方力量也纷纷加码动力电池回收业务,中国动力电池回收进入规模化投资阶段。

数据显示,2018年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企业注册量2160余家,2022年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注册量达3.8万家,这导致我国在业或存续动力电池回收企业达到7.8万余家。

为进一步推动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政策层面对我国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和回收体系的监管也在持续加强。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管理,有换部门从2012开始陆续出台了多项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政策。

经过十年的发展,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正逐步规范完善。

近些年,工信部先后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并公布了5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培育了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

而随着监管的不断完善,准入门槛的提高,将有效肃清产也发展环境,电池回收也终将形成一个更加规范、活跃、乃至创新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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