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行业标准 《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通用要求》将于2023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

《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通用要求》将于2023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

本网讯,由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提出,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归口的T/DZJN 1892023《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通用要求》标准于2023年10月19日正式发布,2023年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荆门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金凯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沧州彩客锂能有限公司、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贵州中伟兴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全南县瑞隆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北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锂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鑫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保定巨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起草。

《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通用要求》将于2023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图1)

《梯次利用锂电池 两轮电动车用电池技术规范》将于2023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图2)

请有意向参与标准制定的单位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请将申请表发至邮箱dchslm2019@126.com或联系人。 

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 张 鑫   刘君

电 话:131-2690-4348   134-3957-4028 ;010-88119350             

邮 箱:1635950791@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C座2层

附件:《第一起草单位申请表》、《参编单位申请表》

来源:中电能协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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