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杯汽车、申华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24 号),因华晨集团披露的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被合计处以5360万元罚款,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现华晨集团董事长阎秉哲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华晨集团2017年、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作假问题,华晨集团涉嫌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华晨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披露的文件涉嫌虚假记载,华晨集团涉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华晨集团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
综合上述违法事实,依据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责令华晨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罚款。
申华控股、金杯汽车在公告中均表示,本次中国证监会拟对华晨集团作出的行政处罚不会对金杯汽车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020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申请,标志着这家车企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随后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5年至2019年,其剔除华晨宝马利润分成的亏损分别为5.4亿元、6亿元和8.6亿元、4.2亿元、10.64亿元,总体亏损34.84亿元。
由此来看,如果剔除宝马带来的投资收益,华晨中国将连年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