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以生产企业为主体,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通过创新政策激励机制,调动各方主体履责积极性,提升废旧汽车资源利用效率。通过试点工作,树立一批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模式。
到2023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力争报废汽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具体试点内容:
1、建立回收体系。探索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
2、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动报废汽车拆解产物的规模化、规范化及高值化利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合作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应用。鼓励通过线上交易平台等方式进行供需信息发布,探索建立报废汽车拆解、拆解产物再利用及废弃物处置等配套标准体系。
3、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将绿色供应链管理理念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行绿色选材、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包装,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产生。
4、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对关键零部件的追溯管理,依托信息化与网络化手段建立汽车行业生产者责任履行信息公开与共享机制。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为期两年,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其关联企业结合优势联合申报,或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联合申报,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