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召开线上研讨会。
研讨会中,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介绍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编制进展,反馈了2023年摸底调研相关情况。
下一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将持续完善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体系,推动出台管理办法,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可喜的是,当前政策端持续关注电池回收,不断引导产业链规范发展。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指出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及时完善退役动力电池、再生材料等进口标准和政策。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组织开展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研究旧动力电池进口管理政策等。
去年12月,工信部公示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优先使用再生原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使用获证梯次利用产品。